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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便利横琴澳门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澳资企业)跨境投融资,在澳门回归20周年之际,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 主要包括:一是开展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横琴澳资企业可按净资产2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并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购汇等手续。二是灵活调整借债模式。允许横琴澳资企业根据需要灵活调整借债模式,如目前仍为“投注差”模式的,可以调整为宏观审慎模式。三是进一步放宽外债币种限制。允许横琴澳资企业外债签约币种与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不一致。四是试点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扩大参与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的主体范围和转让渠道。五是便利横琴澳资企业资本项目收入使用。横琴澳资企业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六是进一步简化相关业务办理。横琴澳资企业在办理资本项下业务时,可合并支付命令函和境内汇款申请书。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积极推动惠澳政策的落地实施,支持澳门经济、贸易和投融资发展。(完) 2019-12-20/safe/2019/1220/14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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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香港个人汇入境内人民币同名账户。未提用部分在银行做定期存款,存款到期后汇出境外同名账户,可以算是原路退回吗?存款利息也可汇回吗? 答:存款利息可以汇回,属于原路退回。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从香港汇入的未提用的人民币余额,可以通过清算行汇回香港,未提用的人民币余额是指该账户中从香港累计直接汇入额及其利息扣除累计支出额后的差额。 2019-12-20/jiangxi/2019/1220/1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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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安徽深度参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合力共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在合肥市开展了6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此次获批的6项试点政策涵盖了资本项目外汇资金使用、股权投资、跨境融资、账户开立等多个方面,有利于提升辖内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打造公平、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有效推动安徽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此次试点内容主要包括: 一、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 试点前,企业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要事前逐笔向银行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试点后,在交易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企业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可凭支付指令在银行直接办理资金支付,将极大简化资金支付手续,提升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是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的重要举措。 二、允许非投资性外资企业以资本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试点前,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只有经营范围含有“投资”字样,才能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试点后,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不违反现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无论经营范围中是否含有“投资”字样,均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金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开展境内股权投资,将极大便利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投资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资本金使用及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三、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并取消时限 试点前,非银行债务人应于每笔外债清偿完毕后1个月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 试点后,非银行债务人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债注销登记,同时取消了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1个月的时间限制,实现了外债注销业务在银行“就近”、“一站”办结,将有效降低企业“脚底成本”。 四、允许外资企业调整借用外债模式 试点前,外商投资企业首次办理外债签约登记时,应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选择跨境融资管理模式书面备案报告,跨境融资管理模式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试点后,允许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外商投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赋予了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对融资模式进行调整选择的机会。 五、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提款、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 试点前,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保持一致。 试点后,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只要求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一致,赋予了企业更多选择自由度,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和控制融资成本。 六、取消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限制 试点前,不同类别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数量的限制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和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可以按照实际需要开立多个账户;而其他类别的账户则存在开户数量限制,如每笔外债最多可开立3个外债专用账户,每个开户主体原则上只能开立1个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每笔股权转让交易的股权出让方仅可开立1个境内资产变现账户。 试点后,在账户开户数量符合审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立多个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可更好地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资金管理需求。 2019-12-23/anhui/2019/1223/1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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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19年11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9-12-24/guangdong/2019/1224/1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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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关于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和实施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更好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涉外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对前期出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汇发〔2019〕1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草拟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业务备案、便利化措施、业务管理等内容,共计24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推动28号文中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措施落地,切实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实体经济发展,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0年1月5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并在信封上注明“便利化试点征求意见”字样。如有提出意见的,请随函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1403室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邮编:510000)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19年12月23日 2019-12-23/guangdong/2019/1223/1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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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至12日,为了解阿根廷实行外汇管制对涉外企业的影响,邵阳市中心支局对辖内8家涉外企业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就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外汇管制对企业的影响、企业的应对措施、对外汇管理部门和外汇指定银行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了深入调研。根据本次调研了解的情况,对企业发展提出四点应对措施:一是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二是利用外汇衍生产品,积极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三是利用好国际中间贸易商的作用,提高企业收汇的安全性;四是加强沟通和联系,遇到困难及时反映,共同推进辖区外向型经济发展。 2019-12-23/hunan/2019/1218/1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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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xlsx pdf 2019-12-09/anhui/2019/1209/1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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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湖北省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召开2019年第三次全体成员大会,会议总结了自律机制全年工作,推选了新一届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斌副局长对自律机制全年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自律机制要以此为契机,在自治和共治上取得更加务实的效果,在共治和共享上取得更加充分的成效,要稳定市场预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李斌副局长还对自律机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发挥行业智慧和行业合力解决问题,与监管部门共商共治,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二是正确理解合规要求,创新发展,守住底线,对真实交易中的程序性违规以帮扶为主,对虚假非法交易等实质性违规严格控制;三是以实际行动全面推动六个公约落实落地,通过培训梳理和细化业务流程,通过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开拓发展。 2019-12-25/hubei/2019/1225/1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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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稳外资、稳外贸等政策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定西市中心支局以正确引导公众预期为目的,以普及外汇政策为主线,持续加强外汇政策传导力度,通过针对银行、企业和社会公众等不同受众开展分类传导的措施,注重外汇政策传导的实效性和精准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市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77%,结售汇金额同比增长99.8%,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涉外经济发展。 2019-12-02/gansu/2019/1202/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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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存托凭证境外存托人在境内托管行开立的境外存托凭证业务专用账户可否接收从境外汇入的资金,用于缴纳境内相关税费或手续费? 答:可以。境外存托凭证业务专用账户可以接收从境外汇入的资金,也可以接收从境外转换机构的境内NRA账户、境外转换机构在境内托管人处开立的境外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专用账户划入的资金,用于支付境内股票非交易过户相关税费等。 2019-12-25/ningbo/2019/1225/1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