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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扩大外汇知识普及面,在第56个学雷锋纪念日和第20个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日来临之际,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开展“外汇知识进社区 志愿服务新时代”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以张贴横幅、派发宣传册子、现场答疑等形式,宣讲国际收支申报、贸易信贷、银行卡境外提现等外汇政策,还组织了“红马甲”志愿服务小分队走街串巷,向广大市民普及有关出国留学、境外旅游等用汇知识,指导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参与群众学习热情高涨,与外汇局汕头市中心支局就亲身经历和碰到的案例展开了更深入的交流。 2019-03-20/guangdong/2019/0320/13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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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公众合法合规用汇意识,近日,外汇局乐昌市支局值新春佳节和外出务工村民大量返乡之际,携手乐昌市邮政局、邮政储蓄银行廊田支行、建设银行乐昌支行分别到乐昌市廊田镇和北乡镇前村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进乡镇”宣传活动。 在廊田镇活动现场,外汇局乐昌市支局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讲解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并通过典型案例展示打击地下钱庄和网络“炒汇”平台等非法行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在北乡镇前村活动现场,外汇局乐昌市支局采取宣讲外汇政策与放映爱国主义电影相结合的形式,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用汇观念,提高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识别能力。 2019-02-25/guangdong/2019/0225/1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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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市场主体沟通,提高外汇管理服务实效,2019年3月25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联合肇庆市中心支局深入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一对一”外汇服务暖企活动。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肇庆市重点外贸企业,主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出口,其中对美出口占该公司同期出口总额的75%。活动中,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外汇结算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对中美贸易摩擦、汇率走势等方面的看法,宣讲有关货物贸易、跨境融资等外汇政策,并指导企业利用外汇局联机接口服务进一步简化业务数据处理工作。 2019-04-04/guangdong/2019/0404/1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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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村民接触外汇产品日益增多等情况,近日,外汇局乐昌市支局联合乐昌市发展改革局、白石镇政府、乐昌农商行到乐昌市白石镇斗湾村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外汇知识进农村宣传活动。 外汇局乐昌市支局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和现场宣讲外汇政策等形式,指引村民购汇必须到银行办理,远离地下钱庄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同时提醒村民保护好银行卡信息,防止银行卡在境外被盗刷,守护好“钱袋子”。外汇局乐昌市支局还联合斗湾村村委会在便民服务阅览处设置外汇宣传架,摆放宣传资料方便村民取阅,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 2019-11-20/guangdong/2019/1120/15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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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7日,外汇局清远市中心支局依托“2019年清远市金融系统扫黑除恶暨禁毒宣传进商圈活动”平台,在顺盈时代广场开展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活动。 活动中,外汇局清远市中心支局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海报、现场讲解等方式,积极向广大市民宣讲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境外旅游与出国留学涉及的个人购付汇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居民对个人项下外汇管理政策的认识,增强市场主体合法用汇意识,助力营造良好的外汇营商环境。 2019-11-29/guangdong/2019/1129/1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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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银行个人外汇服务质量,2020年12月10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广州地区13家银行开展个人外汇知识测评,共1081个银行网点、4238名个人外汇业务从业人员参加,平均分达71分。本次测评利用问卷星平台采取随机抽题模式进行,测试内容涵盖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检查等方面的个人外汇业务相关知识。通过测评,检验了银行个人外汇业务从业人员对外汇知识的掌握程度,督促银行提高外汇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个人提供优质的外汇服务。 2020-12-17/guangdong/2020/1217/1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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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未尽审核职责,违规为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197.91万元。 案例2:建设银行青岛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 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未经批准,将存量境内贷款所涉债权转让至境外银行机构并收入对价款。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1031.5万元。 案例3:中国工商银行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中国工商银行东兴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兴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边境互市贸易对外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两家银行责令改正,分别处罚没款92.92万元和91.84万元。 案例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违规办理贸易付汇案 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0.92万元。 案例5: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违规办理售汇案 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银行卡项下售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3家银行责令改正,分别处罚没款241.08万元、183.82万元和106.18万元。 案例6: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违规办理收汇案 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光大银行西安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服务贸易收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款60.3万元。 案例7: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7年1月至7月,华商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239.36万元。 案例8:广发银行温州分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 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广发银行温州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该行给予警告,处罚款1764万元。 案例9: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分行违规办理结汇案 2018年6月,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虚假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支付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80.03万元。 案例10:华夏银行苏州分行违规办理结汇案 2018年4月至12月,华夏银行苏州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虚假外商投资资本金结汇支付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90.1万元。 案例11: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办理收结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月,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虚假贸易收结汇业务。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对该行责令改正,处罚没款57.27万元。 2021-02-04/guangdong/2021/0204/1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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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4月,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56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10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东籍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鲁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194.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黑龙江籍石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石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101.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5.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209.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广东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11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8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1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67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金额合计861.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8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9笔,金额合计1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6月至10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0笔,金额合计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7-19/guangdong/2021/0719/2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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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组织辖内分支机构优化政策宣传方式,精准开展外汇政策及汇率风险管理宣传,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促进银企精准对接,引导企业树立“财务中性”理念,提升政策获得感。 ——“线下+线上”开展政策宣讲,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直达性。江门市中心支局参加江门市商务局主办的金融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政策宣讲会,宣讲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及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等政策,介绍有关外贸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和金融服务,推动辖区外贸高质量发展。顺德支局联合区金融促进会举办外汇政策线上宣讲活动,创新利用“金融直播间”平台宣讲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优化外汇管理服务及支持贸易新业态等政策,在线解答企业咨询。 ——深入社区举办户外宣传活动,加大外汇知识普及力度。珠海市中心支局举办“普及外汇知识 抵制跨境网络赌博 共建和谐金融”主题宣传活动,指导群众按需、理性进行购付汇,自觉抵制地下钱庄、网络非法炒汇等违法违规活动。茂名市中心支局走进荔园开展“以荔为媒 普及诚信合规用汇知识”为主题的外汇政策宣传活动,发放外汇知识折页手册、讲解外汇知识,强化群众对外汇知识的了解,为促进诚信合规用汇助力。肇庆市中心支局联合金融机构举行金融服务进村居“流动服务车”发车仪式,现场专设宣传展台,宣传国际收支申报、个人外汇、跨境电子商务等外汇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外汇政策的认知度和熟悉度。 ——“面对面”上门开展业务座谈,促进银企精准对接。阳江市中心支局以银企座谈会的形式,结合实际的案例,将外汇政策传送至企业,鼓励企业用好、用足、用活现有的各项外汇管理改革和便利化政策,打通政策直达“最后一公里”。揭阳市中心支局开展企业走访、座谈等调研活动,推动外汇政策深入企业的同时推动了汇银企三方的高效对接,促成银行对企业的结售汇优惠幅度达90BP。汕头市中心支局了解到汕头某化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后,主动联系银行对接企业需求,企业无需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和存入等值保证金,利用存量票据质押等方式向银行申请开立了总额度200万元人民币的汇总征税保函,实现了“多地通关、先放后税”,大幅缩短通关时间,减少通关保证金的占用。 ——新形式多渠道推进政策宣传,宣导“财务中性”管理理念。韶关市中心支局一方面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向涉外企业和银行推送“跨境政策促便利 中性管理稳企心”专题宣讲课程,方便企业了解有关汇率风险和避险产品的知识;另一方面通过举办“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现场宣教活动”,邀请金融机构专家围绕汇率市场形势和应对措施,讲授风险中性背景、理念、汇率避险案例、避险产品等内容,为企业筑牢“财务中性”理念。河源市中心支局制作汇率避险宣传视频和《外经贸企业汇率避险业务手册》,通过各银行网点和企业微信群组推送,引导企业增强汇率避险意识,帮助企业用好汇率避险工具。惠州市中心支局深入企业调研了解汇率风险管理的诉求,解读主要外汇交易衍生产品相关法规政策,介绍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方法,帮助外贸企业合理开展套期保值。 2021-06-30/guangdong/2021/0630/2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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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6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联同肇庆市中心支局、四会支局,到肇庆市新能源汽车企业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广东玛西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和政策宣讲。 调研组了解了肇庆小鹏汽车有限公司涉外业务开展情况,针对企业境外上市、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跨境资金池等外汇业务进行了业务指导和政策答疑。在广东玛西尔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调研期间,调研组了解了中美经贸摩擦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并宣讲了境外投资和跨境融资等外汇政策。 通过上门走访调研和政策宣讲,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资本项下外汇便利化措施送达企业,助力企业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 2021-04-06/guangdong/2021/0406/2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