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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银行为B类企业办理收付汇业务应注意什么? 答:银行办理B类企业收汇、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出口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通过货贸系统扣减其对应的可收付汇额度。B类企业超过可收付汇额度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到外汇局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银行凭《登记表》办理。 2020-09-29/tianjin/2020/0929/1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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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如何查询自身的名录状况? 答:企业可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通过【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企业管理信息查询】模块,可查看自身名录状况、分类状态等主体监管信息。 2020-09-30/tianjin/2020/0930/1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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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个人可以将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吗?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附件1第六十条规定,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 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 500 美元 (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 1000 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020-10-29/tianjin/2020/1029/1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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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进度和预审进度查询功能”正式上线啦!使用微信扫一扫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葵花码(附件1),办件进度随手可查,收藏使用方便快捷。根据查询需求点击“外汇政务服务办理进度查询”或“外汇政务服务事项预审进度查询”,进入查询模块后,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办件请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办件编号,即可查询办理进度。 附件1:国家政务服务葵花码 2020-07-03/tianjin/2020/0703/1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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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义务性报告? 答:义务性报告是指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对贸易外汇收支及进出口情况进行的报告,未按规定进行义务性报告的,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常见的义务性报告有: (1)预收货款报告。企业预收一笔货款后,预计30天(含)内不能报关出口的,应在预收货款后的30天内完成预收货款报告。 (2)预付货款报告。企业预付一笔货款后,预计30天(含)内不能报关进口的,应在预收货款后的30天内完成预付货款报告。 (3)延期收款报告。货物报关出口后,预计90天(含)内不能收回货款的,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的30天内完成延期收款报告。 (4)延期付款报告。货物报关进口后,预计90天(含)内不能支付货款的,应在货物报关进口后的30天内完成延期付款报告。 2020-08-18/tianjin/2020/0818/1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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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日存钞金额是否有限制? 答: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2020-08-14/tianjin/2020/0814/1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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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结售汇业务是否可以代办? 答: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 2020-08-17/tianjin/2020/0817/1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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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单笔出口报关金额与相应收汇金额存在差额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单笔进口报关金额与相应付汇金额、单笔出口报关金额与相应收汇金额存在差额的,企业可根据该笔差额对其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影响程度,自主决定是否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差额金额及差额原因等信息。 差额原因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国际市场行情变动,商品质量问题,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自然灾害、战争、国家紧急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境外交易商破产、关闭、解散,汇率变动,境外金融机构提供进口买方信贷,运保费、杂费等进口贸易从属费,金属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口,现钞结算,邮寄物品。 2020-08-28/tianjin/2020/0828/1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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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名单”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外汇局对以借用他人额度等方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列入“关注名单”管理,“关注名单”内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2年。在关注期限内,“关注名单”内个人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2020-08-25/tianjin/2020/0825/1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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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个人如何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购汇业务? 答:境外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购汇业务,应按照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境外个人将其从境内取得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的人民币收入购汇汇出的,可凭境外个人本人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其中,税务凭证包括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含电子备案信息)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等材料。 2020-11-20/tianjin/2020/1120/1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