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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组织召开2018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结果通报会,宁夏辖内15家外汇银行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8年度全区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结果。总体评价认为,各外汇银行能较好地贯彻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或主动配合外汇局开展各项政策宣传培训,及时反馈外汇管理政策实施效果,依法合规意识不断增强。同时,通报会分析了各外汇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8-12-18/ningxia/2018/1218/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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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召开2019年全区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回顾总结2018年全区外汇管理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外汇形势和外汇管理政策取向,安排部署2019年全区外汇管理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全区外汇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突出政治引领,凝神聚力、主动担当、开拓创新,坚持“促便利与防风险”并重,有效落实外汇管理改革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强化外汇微观监管,注重调研监测分析,为自治区涉外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19-01-23/ningxia/2019/0123/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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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和“金融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吴忠市中心支局研究提出于2019年2月至6月,在办公场所开展外汇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活动。一是制定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内容、步骤和要求。二是制定“五化”目标,实现窗口服务环境、态度、质量、监督、管理标准化。三是统一对外公布业务受理咨询电话,完善电话值守制度,确保工作时间内电话服务畅通。四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设立电子查询机具,公示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及办事流程。五是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 2019-01-28/ningxia/2019/0218/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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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金融为民”理念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外汇为民送政策 服务实体促发展”宣传活动要求,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卫市中心支局与中卫市商务局联合举办了外汇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培训会。中卫市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负责同志,中信保宁夏业务处、宁贸通担保公司、中卫辖区金融机构以及辖区80余家外贸企业人员参加了培训。 中卫市中心支局紧密结合外贸企业实际需求,对2019年以来出台的外汇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进行了解读,并通过PPT讲解、发放宣传彩页和业务手册等方式,重点围绕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外债及跨境担保等外汇管理政策开展了宣传和培训。中卫市商务、海关、税务部门分别介绍了外贸补贴、通关流程、出口退(免)税等优惠政策措施;中信保宁夏业务处、宁贸通担保公司、相关银行机构围绕信保产品及小微企业风险全覆盖业务、担保服务、贸易融资等方面,介绍了支持政策、优惠措施和便利化产品。 下一步,中卫市中心支局将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全力支持全市涉外经济发展。 2020-06-11/ningxia/2020/0611/1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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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1号,以下简称《处罚办法》),规范外汇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处罚办法》共八章83条,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外汇管理部门执法实践,细化从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到听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处罚实施程序,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对行政处罚权力的约束和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规范案件集体审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过程记录等程序,强化执法监督。 三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履行告知程序,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细化听证程序,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听证标准,对于符合听证情形的,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明确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处罚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完) 2020-09-24/ningxia/2020/0924/1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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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了解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的传导落实情况,强化金融支持“稳外贸”,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固原市中心支局多措并举,助推各项便利化措施落实落地。一是强化企业宣讲。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便利化政策的掌握情况以及政策诉求,加强政策解读,帮助企业用好用活便利化政策。二是加强银行督导。开展银行政策培训,督促银行有效落实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三是对症精准施策,指导银行上门为辖内某涉外企业开展贸易外汇业务现场培训,精准回应企业出口结汇单证审核服务便利化诉求。 2020-09-29/ningxia/2020/0929/1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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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以下简称《复议程序》)。 《复议程序》共二十一条,修订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规范外汇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外汇管理部门实践,细化从复议申请、受理、审查到作出复议决定等行政复议实施程序,保障复议程序合法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对行政复议的权力约束和监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完善行政复议决定集体审议等内容。 三是删除与现行外汇管理政策不相适应的内容。如涉及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等的条款。 四是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外汇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复议程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的通知》(汇发〔2002〕80号)同时废止。(完) 2020-10-29/ningxia/2020/1029/1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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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外汇管理行政许可行为,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号公告,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等流程。二是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增加在线办理行政许可等内容。三是简化行政许可材料要求,明确依法能够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或外汇管理系统内部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四是规范行政许可公开工作,明确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公开要求。 《实施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同时废止。(完) 2021-01-20/ningxia/2021/0120/1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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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扶企业稳步发展,2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吴忠市中心支局积极联系企业主办外汇银行,深入辖区某外贸企业开展“送政策、纾民困、促发展”服务活动。 活动中,吴忠市中心支局和外汇银行详细了解了企业法人关于新厂建设资金使用、企业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存在问题及政策困惑等情况后,重点围绕到期资金续贷、改变跨境结算币种、灵活运用汇率避险工具等内容开展现场指导。下一步吴忠市中心支局将继续秉持“金融为民、外汇惠民”工作思路和要求,加强银企沟通,积极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意识,综合用好汇率套期保值、调整结算方式、丰富结算币种等措施,提高汇率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 2021-02-25/ningxia/2021/0225/1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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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近年来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进展,制定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见附件),现印发各分局、外汇管理部,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17〕105号)同时废止,以往文件所涉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反馈。 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11月13日 2021-01-26/ningxia/2021/0126/1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