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企业开通或是关闭网上申报系统,需要在每家开户银行都办理相关手续吗?开通后何时可以办理网上申报? 答:企业申请开通或关闭网上申报业务,可以在企业的任一家开户行办理,重新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在“申报方式”中勾选“开通网上申报”。银行会给企业设置业务管理员用户名、初始密码和生效日期等信息,开通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企业就可以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涉外收入网上申报。 2019-02-04/xizang/2019/0131/235.html
-
问: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留等贸易融资业务在境内发生转让时,怎样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办理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贸易融资业务如果在境内发生转让,境内受让银行应于收到境外款项的当日将收款日期、币种、金额等信息通知原始经办行。原始经办银行收到通知后,应按通知中的收款日期生成申报号码,并于当天(工作日)通知申报主体办理涉外收入申报。 2019-02-05/xizang/2019/0131/239.html
-
问:申报主体填写完国际收支申报凭证后,银行应该做哪些必要的审核?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银行应审核三方面内容:一是申报主体是否用错了其他种类的凭证(由于境内收付款凭证与国际收付款凭证内容相似,银行一定要确认凭证使用的准确性)。二是申报主体是否按照填报说明填写了所有内容。三是申报主体申报的内容与该笔涉外收付款业务内容是否一致。 2019-02-06/xizang/2019/0131/240.html
-
问:企业首次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需要做些什么?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企业在第一次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时,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特殊机构代码赋码通知》《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在银行网点填写《单位基本情况表》。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还要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证明文件。 2019-01-11/xizang/2019/0108/229.html
-
问:什么样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可以由银行直接修改?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企业的《单位基本情况表》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中已存在,则该《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全部信息均可由银行进行修改;如果外汇局已经审核通过了,则银行仅能对企业的非关键信息进行修改,如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019-01-31/xizang/2019/0131/234.html
-
问:企业开通了涉外收入网上申报,银行还需要审核吗? 答:是的。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银行应在本工作日营业结束前,对企业涉外收入网上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可以予以直接通过;对于审核未通过的信息,银行应当在系统中写清退回原因,要求企业重新核实。 2019-02-18/xizang/2019/0218/243.html
-
问:对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的基础信息申报的时效性有什么要求? 答: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和三十五条的规定,经办银行应于解付/结汇中转日或付款汇出日(T)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中午12:00前,将基础信息导入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银行版)。 2019-02-04/xizang/2019/0131/238.html
-
问:《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其他国际收支申报凭证一样都是留存24个月吗? 答:不是,按照《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银行和申报主体要永久留存纸质《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或者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2019-02-01/xizang/2019/0131/237.html
-
问:对于涉外收入交易对方国别申报,是应该按照报文上显示的来款国家进行申报吗? 答:不完全是。按照《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一笔涉外收付款原则上应该按照交易对方的常驻国家或地区进行申报。但是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如果交易双方是境内居民和境外居民,国别应该为境外居民的境外账户开户行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二是如果是境内非居民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那么国别要填写为这个非居民的注册地国家或地区。 《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关于国别申报的要求如下: (1)若收款人为境内居民,汇款人为境外机构,则按照汇款人注册地的国别进行申报; (2)若收款人为境内居民,汇款人为境外个人,则按照汇款人在境外账户开户行所在地的国别进行申报; (3)若收款人为境内非居民,收到了一笔境外汇款,则按照境内非居民的国别进行申报。 2019-03-04/xizang/2019/0304/262.html
-
问:境内A与境外B发生贸易纠纷,B已付预款(USD)给A,而A未履行。B起诉至法院要求A返还预付款,法院判B胜诉,并扣划人民币到法院账户。现法院拟支付扣划执行款(人民币)给境外B。本笔应如何办理国际收支申报?谁为申报主体?交易编码用哪个?附言如何描述?如果还按原预收货款还原申报退汇,是否需取得外汇局备案表(货贸下超180天退汇),错币种退汇有没有问题? 答:应以A为申报主体,交易编码按照原先一笔对应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编码,交易附言要包含退款字样和原申报号码,同时要勾选退款。如果原来是美元,现在用港币或欧元,可以操作,需要向外汇局申请《登记表》;如果用人民币结算,不需要《登记表》。 2019-03-14/xizang/2019/0314/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