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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502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1781亿元人民币,逆差1279亿元人民币。2014年1-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10967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支出累计20486亿元人民币,逆差累计95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价,2014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82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290亿美元,逆差208亿美元。2014年1-1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服务贸易收入累计1785亿美元,服务贸易支出累计3334亿美元,逆差累计1549亿美元。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人民币计价)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4.11 2014.1-11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1,279 -9,519 贷方 502 10,967 借方 1,781 20,486 1.运输差额 -263 -3,263 贷方 202 2,107 借方 465 5,370 2.旅游差额 -462 -5,654 贷方 267 2,896 借方 729 8,551 3.通讯服务差额 8 -4 贷方 15 98 借方 8 102 4.建筑服务差额 70 464 贷方 91 701 借方 20 237 5.保险服务差额 -89 -1,025 贷方 22 211 借方 111 1,236 6.金融服务差额 6 -19 贷方 39 224 借方 33 243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6 544 贷方 111 1,013 借方 46 470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99 -1,221 贷方 3 38 借方 101 1,258 9.咨询差额 66 915 贷方 197 2,338 借方 131 1,423 10.广告.宣传差额 8 67 贷方 23 276 借方 15 209 11.电影.音像差额 -3 -37 贷方 1 9 借方 4 46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586 -234 贷方 -472 999 借方 114 1,233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52 贷方 4 58 借方 5 110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价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累计数由各月人民币数据累加得到。 4. 其它商业服务贷方为负数,主要是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其它商业服务中包含的转手买卖以货物买进和卖出的价差记录在转手买卖服务的贷方,本期转手买卖收入小于支出,价差为负值。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计价)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4.11 2014.1-11累计 国际服务贸易差额 -208 -1,549 贷方 82 1,785 借方 290 3,334 1.运输差额 -43 -531 贷方 33 343 借方 76 874 2.旅游差额 -75 -920 贷方 43 471 借方 119 1,391 3.通讯服务差额 1 -1 贷方 2 16 借方 1 17 4.建筑服务差额 11 76 贷方 15 114 借方 3 39 5.保险服务差额 -14 -167 贷方 4 34 借方 18 201 6.金融服务差额 1 -3 贷方 6 36 借方 5 40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1 88 贷方 18 165 借方 7 76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差额 -16 -199 贷方 0 6 借方 17 205 9.咨询差额 11 149 贷方 32 381 借方 21 231 10.广告.宣传差额 1 11 贷方 4 45 借方 2 34 11.电影.音像差额 0 -6 贷方 0 2 借方 1 8 12.其它商业服务差额 -95 -38 贷方 -77 163 借方 19 201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0 -8 贷方 1 9 借方 1 18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际收支口径的服务贸易,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 2.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3. 其它商业服务贷方为负数,主要是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其它商业服务中包含的转手买卖以货物买进和卖出的价差记录在转手买卖服务的贷方,本期转手买卖收入小于支出,价差为负值。 指标解释: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贸易口径相同。包括运输、旅游、通讯、建筑、保险、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各种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娱乐服务以及政府服务。贷方表示收入,借方表示支出。 1.运输:指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支。包括海、陆、空运输,太空和管道运输等。 2.旅游:指对在我国境内的外国旅游者和港澳台同胞(包括因公、因私)提供货物和服务获得的收入以及我国居民出国旅行(因公、因私)的支出。 3.通讯服务:包括:(1)电讯,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等;(2)邮政和邮递服务。 4.建筑服务:指我国企业在经济领土之外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以及非居民企业在我国经济领土之内完成的建筑、安装项目。 5.保险服务:包括各种保险服务的收支,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 6.金融服务:包括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收支。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包括计算机数据和与信息、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收支。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包括使用无形资产的专有权、特许权等发生的收支。 9.咨询:包括法律、会计、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收支。 10.广告、宣传:包括广告设计、创作和推销,媒介版面推销,在国外推销产品,市场调研等的收支。 11.电影、音像:包括电影、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的服务以及有关租用费用收支。 12.其它商业服务:指以上未提及的各类服务交易的收支,驻华机构办公经费(不含使领馆)也在此项下。 13.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前面分类没有包括的各种政府服务交易,包括大使馆等国家政府机构的所有涉外交易。 2014-12-23/safe/2014/1223/5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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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项目顺差3054亿元人民币(折合498亿美元),其中,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口径计算,货物贸易顺差7088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逆差1481亿元人民币,收益逆差2334亿元人民币,经常转移逆差218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项目(含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顺差4963亿元人民币(折合810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净流入3621亿元人民币。国际储备资产增加8017亿元人民币(折合1308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资产(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价值变动影响)增加8030亿元人民币(折合1310亿美元),特别提款权及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减少13亿元人民币。 2013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11688亿元人民币(折合188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15061亿元人民币(折合2427亿美元),国际储备资产增加26749亿元人民币(折合431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2 行次 2013年 四季度 2013年3 一.经常项目 1 3054 11688 A.货物和服务 2 5606 14716 a.货物 3 7088 22262 贷方 4 36609 137408 借方 5 29521 115146 b.服务 6 -1481 -7546 贷方 7 3731 12901 借方 8 5212 20448 1.运输 9 -916 -3509 贷方 10 568 2332 借方 11 1484 5842 2.旅游 12 -1066 -4975 贷方 13 783 2988 借方 14 1849 7963 3.通讯服务 15 0 2 贷方 16 30 103 借方 17 31 101 4.建筑服务 18 126 419 贷方 19 192 660 借方 20 66 241 5.保险服务 21 -288 -1121 贷方 22 73 247 借方 23 361 1368 6.金融服务 24 -9 -31 贷方 25 51 180 借方 26 60 211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27 161 585 贷方 28 265 955 借方 29 105 370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30 -382 -1246 贷方 31 12 55 借方 32 393 1301 9.咨询 33 275 1050 贷方 34 720 2509 借方 35 445 1459 10.广告、宣传 36 41 110 贷方 37 94 304 借方 38 53 194 11.电影、音像 39 -11 -39 贷方 40 3 9 借方 41 14 48 12.其它商业服务 42 587 1207 贷方 43 922 2482 借方 44 335 1275 13.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5 2 2 贷方 46 17 76 借方 47 15 74 B.收益 48 -2334 -2496 C.经常转移 49 -218 -533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4 50 4963 15061 其中:直接投资 51 3621 10563 三. 储备资产 52 -8017 -26749 3.1 货币黄金 53 0 0 3.2 特别提款权 54 6 13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55 7 69 3.4 外汇 56 -8030 -26830 3.5 其他债权 57 0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本表2013年初步数由2013年前三季度正式数与2013年四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 4. 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包含净误差与遗漏。 5. 季度平衡表人民币值通过当季平衡表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年度平衡表人民币值由各季平衡表人民币值累加而成。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目2 行次 2013年 四季度 2013年3 一.经常项目 1 498 1886 A.货物和服务 2 915 2381 a.货物 3 1156 3599 贷方 4 5972 22190 借方 5 4816 18591 b.服务 6 -242 -1218 贷方 7 609 2084 借方 8 850 3302 1.运输 9 -149 -567 贷方 10 93 376 借方 11 242 943 2.旅游 12 -174 -803 贷方 13 128 482 借方 14 302 1286 3.通讯服务 15 0 0 贷方 16 5 17 借方 17 5 16 4.建筑服务 18 20 68 贷方 19 31 107 借方 20 11 39 5.保险服务 21 -47 -181 贷方 22 12 40 借方 23 59 221 6.金融服务 24 -2 -5 贷方 25 8 29 借方 26 10 34 7.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27 26 94 贷方 28 43 154 借方 29 17 60 8.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30 -62 -201 贷方 31 2 9 借方 32 64 210 9.咨询 33 45 170 贷方 34 117 405 借方 35 73 236 10.广告、宣传 36 7 18 贷方 37 15 49 借方 38 9 31 11.电影、音像 39 -2 -6 贷方 40 1 1 借方 41 2 8 12.其它商业服务 42 96 195 贷方 43 150 401 借方 44 55 206 13.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5 0 0 贷方 46 3 12 借方 47 2 12 B.收益 48 -381 -408 C.经常转移 49 -36 -86 二.资本和金融项目4 50 810 2427 其中:直接投资 51 591 1708 三. 储备资产 52 -1308 -4314 3.1 货币黄金 53 0 0 3.2 特别提款权 54 1 2 3.3 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55 1 11 3.4 外汇 56 -1310 -4327 3.5 其他债权 57 0 0 注: 1.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本表2013年初步数由2013年前三季度正式数与2013年四季度初步数累加而成。 4. 本表资本和金融项目数据为经常项目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数之间的差额,包含净误差与遗漏。 2014-02-07/safe/2014/0207/5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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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9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5055亿元人民币(等值8948.35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34536亿元人民币(等值5613.35亿美元),企业间贸易信贷余额为20519亿元人民币(等值3335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1436亿元人民币(等值1858.8亿美元);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43619亿元人民币(等值7089.55亿美元),其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65.57%。这部分外债具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与一般外债有较大不同,且与我国对外贸易和外汇储备相比规模较小,短期外债风险基本可控。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中资金融机构债务(含其负责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余额为16541亿元人民币(等值2688.42亿美元),占47.89%;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10877亿元人民币(等值1767.97亿美元),占31.5%;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4551亿元人民币(等值739.73亿美元),占13.18%;国务院部委债务(不含外国政府贷款)余额为2105亿元人民币(等值342.12亿美元),占6.09%;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462亿元人民币(等值75.11亿美元),占1.34%。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31060亿元人民币(等值5048.39亿美元),占89.94%;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3476亿元人民币(等值564.96亿美元),占10.06%。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9.81%,日元债务占4.58%,欧元债务占5.01%,特别提款权和港币等其他外币债务合计占比10.6%。 2014年前三季度,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2407亿元人民币(等值391.31亿美元),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1559亿元人民币(等值253.38亿美元),支付利息158亿元人民币(等值25.71亿美元)。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项下净流入资金690亿元人民币(等值112.22亿美元)。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为便于区分两种分类方法,本新闻稿在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后分别以签约期限和剩余期限注明分类方法。 企业间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 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企业间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企业间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2014-12-26/safe/2014/1226/5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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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8月,银行结汇1479亿美元,售汇1395亿美元,结售汇顺差8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1410亿美元,售汇1316亿美元,结售汇顺差94亿美元;银行自身结汇68亿美元,售汇7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1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63亿美元,远期售汇签约170亿美元,远期净结汇93亿美元。2013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2100亿美元,累计售汇10701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39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1647亿美元,累计售汇9238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2408亿美元;银行自身累计结汇453亿美元,累计售汇1463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1010亿美元。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2186亿美元,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564亿美元,累计远期净结汇622亿美元。 2013年8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08亿美元,对外付款235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50亿美元。2013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903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775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283亿美元。(完)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3-09-17/safe/2013/0917/5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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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2年第四季度及全年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和2012年末存量数据,并修正2011年末存量数据。 2012年第四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1.67亿美元,流出0.26亿美元,净流入11.41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50.86亿美元,流入为7.62亿美元,净流出43.24亿美元(见表1)。 2012年全年,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51.36亿美元,流出0.62亿美元,净流入50.74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79.69亿美元,流入8.20亿美元,净流出71.49亿美元(见表1)。 2012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811.52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777.91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2年第四季度 2012年全年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1.41 50.74 流入 11.67 51.36 流出 0.26 0.62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43.24 71.49 流入 7.62 8.20 流出 50.86 79.69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1年末 2012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684.31 811.52 对外直接投资 704.38 777.91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这种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吸收来华直接投资的投资资本金流量数据情况。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中方所有者权益和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外方所有者权益的存量数据情况,包括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等。 2013-03-12/safe/2013/0312/4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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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外汇管理数据发布透明度,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和使用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发布《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完) 附件1: 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15-02-16/safe/2015/0216/5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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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4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4-09-29/safe/2014/0929/5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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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2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3-04-03/safe/2013/0403/4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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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1年9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统计显示,2011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46653亿美元,对外金融负债27761亿美元,对外金融净资产1889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对外直接投资3455亿美元,证券投资2573亿美元,其他投资7847亿美元,储备资产3277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7%、6%、17%和70%;在对外金融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16256亿美元,证券投资2318亿美元,其他投资9187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负债的59%、8%和33%。 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它与反映交易流量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一起,构成该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完)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1年9月末 净头寸 18893 A.资产 46653 1.对外直接投资 3455 2.证券投资 2573 2.1股本证券 619 2.2债务证券 1954 3.其他投资 7847 3.1贸易信贷 2915 3.2贷款 1687 3.3货币和存款 2406 3.4其他资产 839 4.储备资产 32779 4.1货币黄金 550 4.2特别提款权 120 4.3在基金组织中的储备头寸 91 4.4外汇 32017 B.负债 27761 1.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16256 2.证券投资 2318 2.1股本证券 2148 2.2债务证券 170 3.其他投资 9187 3.1贸易信贷 2566 3.2贷款 3570 3.3货币和存款 2780 3.4其他负债 27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与指标说明 一、国际投资头寸表编制原则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出版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所制定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国际投资头寸的变动是由特定时期内交易、价格变化、汇率变化和其他调整引起的。国际投资头寸表在计价、记账单位和折算等核算原则上均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收支平衡表共同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完整的国际账户体系。 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是反映特定时点上我国(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下同)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统计报表。 二、国际投资头寸表主要指标解释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标准,国际投资头寸表的项目按资产和负债设置。资产细分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四部分;负债细分为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其他投资三部分。净头寸是指对外资产减去对外负债。具体的项目含义如下: 1.直接投资:以投资者寻求在本国以外运行企业获取有效发言权为目的的投资。分为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其中,对外直接投资中包括我国境内非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和境内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存量以及从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包括我国非金融部门吸收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和金融部门吸收境外直接投资存量(包括外资金融部门设立分支机构、中资金融部门吸收外资入股和合资金融部门中外方投资存量),以及境内外母子公司间的贷款和其他应收及应付款的存量。 2.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中长期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形式的投资。证券投资资产是指我国居民持有的非居民发行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负债为非居民持有我国居民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2.1股本证券:包括以股票形式为主的证券。 2.2债务证券:包括中长期债券和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或可转让的债务工具,如短期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3.其他投资:指除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储备资产之外的所有金融资产/负债,包括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及其他资产/负债四类形式。其中长期指合同期为一年期以上的金融资产/负债,短期为一年期(含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负债。 3.1贸易信贷:指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间,伴随货物进出口产生的直接商业信用。资产表示我国出口商的出口应收款以及我国进口商支付的进口预付款;负债表示我国进口商的进口应付款以及我国出口商预收的货款。 3.2贷款:资产表示我国境内机构通过向境外提供贷款和拆放等形式而持有的对外资产;负债表示我国机构借入的各类贷款,如外国政府贷款、国际组织贷款、国外银行贷款和卖方信贷。 3.3货币和存款:资产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存放境外资金和库存外汇现金,负债表示我国金融机构吸收的海外私人存款、国外银行短期资金及向国外出口商和私人的借款等短期资金。 3.4其他资产/负债:指除贸易信贷、贷款、货币和存款以外的其他投资,如非货币型国际组织认缴的股本金,其他应收和应付款等。 4.储备资产:指我国中央银行可随时动用和有效控制的对外资产,包括货币黄金、特别提款权、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和外汇。 4.1货币黄金:指我国中央银行作为储备持有的黄金。 4.2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4.3在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指我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普通账户中可自由动用的资产。 4.4外汇:指我国中央银行持有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流动性资产和债权。 2012-01-31/safe/2012/0131/4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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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91962亿元人民币(等值14162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2180亿元人民币(等值4956亿美元),占35%;短期外债余额为59782亿元人民币(等值9206亿美元),占65%。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8%。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7231亿元人民币(等值1114亿美元),占8%;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2793亿元人民币(等值430亿美元),占3%;银行债务余额为39741亿元人民币(等值6120亿美元),占43%;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7740亿元人民币(等值4272亿美元),占30%;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457亿元人民币(等值2226亿美元),占16%。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0881亿元人民币(等值3216亿美元),占2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7669亿元人民币(等值2721亿美元),占19%;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1529亿元人民币(等值3315亿美元),占23%;债务证券余额为15139 亿元人民币(等值2332亿美元),占1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29亿元人民币(等值97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4457亿元人民币(等值2226亿美元),占16%;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1658亿元人民币(等值255亿美元),占2% 。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42643亿元人民币(等值6567亿美元),占46%;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49319亿元人民币(等值7595亿美元),占54%。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0%,日元债务占4%,欧元债务占7%。 据初步计算,2015年末我国负债率为13%,债务率为58%,偿债率为5%,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比为28%,各项指标均在安全线以内。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企业间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企业间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负债率是指年末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负债率安全线为20%。 债务率是指年末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债务率安全线为100%。 偿债率是指外债的本金和利息偿还金额(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偿债率安全线为20%。 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是指剩余期限的短期外债余额与中央银行掌握的外汇储备存量的比例。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的安全线为100%。 附表: 中国2015年12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5年12月末 2015年12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7231 1114 短期 194 3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94 3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037 1084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990 615 贷款 3046 46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793 430 短期 856 132 货币与存款 856 132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938 298 SDR分配 629 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57 5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952 147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39741 6120 短期 32597 5020 货币与存款 20673 3184 债务证券 4903 755 贷款 7019 108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 0 长期 7144 110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266 657 贷款 2868 44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0 1 其他部门 27740 4272 短期 19746 304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8 9 贷款 2307 35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7360 2673 其他债务负债 21 3 长期 7994 123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372 211 贷款 5639 86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09 48 其他债务负债 674 104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457 2226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2485 192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6 2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1957 301 外债总额头寸 91962 14162 注:1.本表中短期、中长期均为签约期限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6-03-31/safe/2016/0331/5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