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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612704-5-2019-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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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 管理信息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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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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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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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国际收支申报提示(远洋渔业申报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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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1)境内某远洋渔业公司是一家从事远洋捕捞的企业,经常在国外的码头消费一定的货物,如燃料、给养等,并常为修理船舶等运输工具支付一定的款项,如付款为混合付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①船只在国外的码头消费一定的货物(如燃料、给养等),因不报关,该笔付汇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远洋渔船境外码头消费货物款。
②所付款项为修理款(更换零部件的修理)的部分,零部件款项应当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修理费应当申报在“230000服务贸易-别处未涵盖的维护和维修服务”项下。
(2)境内某渔业公司在海上捕鱼,把捕捉的渔获在海上卖给前来收货的外国销售商,该渔业公司收到外国销售商从境外汇入的渔获销售款项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由于海上捕鱼保鲜原因,渔获销售无法经过海关报关,所以,该渔业公司收到未经报关的远洋渔业销售收入,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3)某境内渔业公司与境外某公司合作进行远洋的捕捞作业,在捕捞完成后,境外合作方表示愿意将其份内的渔获转让给我渔业公司,则在购回国外合作方渔获分成汇出款项时应如何进行申报?
分析与结论:
购买渔获分成,若通过海关报关,应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若不报关,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不报关远洋渔业渔获分成货款。
(4)境内某远洋渔业公司是一家从事远洋捕捞的企业,与新加坡一公司进行合作,由其协助渔业公司管理人员办理入境手续,垫付渔业公司生产期间的燃料补给,境内公司对外支付燃料垫付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对于垫付款处理原则,基础交易为居民(付款人)与非居民(收款人)之间的交易,居民付款人在偿还垫款时按照基础交易的性质进行申报。所付款项为燃料因不报关,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5)某从事远洋捕捞的国内渔船在完成了远洋捕捞后,由于受自身设备的限制,需要就近在境外的港口进行鱼货的加工,则该笔境外加工费的支出该如何进行申报?
分析与结论:
就地销售不再进入我国境内和加工后进入我国境内的鱼货,该境外加工费应申报在“221000服务贸易-加工服务-出料加工工缴费支出”。
(6)境内某远洋渔业公司是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国外海洋捕捞、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制造、渔业辅助船舶的国际营运业务。因其在境外海域捕鱼,国外政府部门按照其捕鱼重量,以一定的百分比收取费用(此费用称为“入渔费”)。该公司委托境外当地一家公司代为办理,并且对外付出此款。则入渔费支出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入渔费属于海洋专属经济区收费,具有税收性质,应申报在“424000二次收入(经常转移)-其他二次收入(经常转移)”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入渔费。类似处理的还有运输工具注册费、打猎许可证等管理费。
(7)我国远洋渔业捕捞船只进入他国经济海域作业,除交纳入渔费外,该国渔业管理部门还向作业渔船派驻渔业观察员,监督作业,防止渔船越境捕捞、违规作业等,渔业观察员费用由远洋渔业企业承担。则远洋渔业企业在支付观察员费用时该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外籍观察员在捕捞船上所起的作用是监督渔船作业,其性质为政府提供的一种服务,渔业企业支付的观察员费,应申报在“228023服务贸易-其他商业服务-法律、会计、广告等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管理咨询和公共关系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远洋渔业外国政府观察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