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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612704-5-2019-00259
  • 分       类:
    管理信息  国际收支统计与结售汇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9-10-22
  • 名       称:
    国际收支申报提示(外商投资设备申报案例)
  • 文       号:
国际收支申报提示(外商投资设备申报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设备、物品指外商投资企业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包括中方投资)购买进口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其他物料指建厂/场和安装、加固机器所需材料),以及根据国家规定进口本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交通工具、生产用车辆和办公用品(设备)所支出的款项。在海关统计中,贸易方式为“25-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某境内外商投资企业A公司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从境外进口设备,A公司应当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A公司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从境外进口设备,在海关统计中,贸易方式为“25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应申报在“12110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设备、物品”项下,交易附言注明: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商品名称”+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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