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612704-5-2019-00042
  • 分       类:
    新闻报道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州市中心支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9
  • 名       称:
    永州市中心支局开展名录内“僵尸企业”清理工作
  • 文       号:
永州市中心支局开展名录内“僵尸企业”清理工作

2019年2月14日,永州市中心支局召开局务会,通过集体审议决定对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内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未发生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111家企业集体注销名录。在清理过程中,永州市中心支局严格贯彻清理程序,依法操作。对货物贸易系统导出的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企业名单进行甄别清理,对能够电话联系的企业询问其后续业务发展意向,继续将其保留在名录内,督促其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及时履行义务;对于联系方式已失效的企业,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八条“名录内企业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的规定,依规注销名录。

    通过对名录内“僵尸企业”的清理,达到了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企业数据报送质量的作用。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2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