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00612704-5-2019-00016
  • 分       类:
    其他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1-18
  • 名       称: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案例分析(一般贸易申报)
  • 文       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案例分析(一般贸易申报)

  121010-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货物。在海关统计中,贸易方式为“10-一般贸易”。
  海关统计的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包括监管方式:0110-一般贸易、3010-货样广告品A、3410-承包工程进口、5010-特殊区域研发货物等“10”结尾项下的货物。
  0110-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货物。适用于: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且属非保税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采购产品出口,供应外国籍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国产燃料、物料及零配件,保税仓库进口供应给中国籍国际航行运输工具使用的燃料、物料等保税货物,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口的设备、物资,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外商投资企业全部使用国内料件加工的出口成品,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通过合法途径从境外购买的藏品,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作基金方式出口的货物,委托我驻港澳机构代销的鲜活商品。
  3010-货样广告品A: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价购或价售进出口货样广告品。
  3410-承包工程进口:是指承包工程期间在国外获取的设备、物资,以及境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方以实物产品抵偿我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
  5010-特殊区域研发货物:是指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珠港澳境工业园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国际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等区域内企业从境外购进的用于研发的材料、成品,或研发后将上述货物退回境外,但不包括企业自用或其它用途的设备。
  (1)境内A公司从境外B公司进口一批棉花,货物进境后加工成色织布销售给境内服装加工企业C,A公司向B公司支付棉花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企业进口原材料生产用于内销产品而支付的货款,应申报在“121010货物贸易-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一般贸易”项下,交易附言注明:一般贸易进口棉花货款。
  (2)境内某公司向境外某船厂定造了一条远洋货轮,造好验收后在境外招募船员,悬挂境外国家的旗帜,随即用于远洋运输。该船只不经过我国海关报关,入我国国境时仅作为运输工具,而非进口商品。则向境外船厂支付的货款应如何申报?
  分析与结论:
  如果所有权发生变更的话,不过境货物的进口支付也应纳入国际收支货物贸易统计中,包括船舶等不是固定在特定位置的活动设备。因此该远洋货轮的货款,应申报在“122990货物贸易-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其他未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项下。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22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