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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612704-5-2018-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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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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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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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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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支持境内机构创新对外投资方式,稳步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投资企业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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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支持境内机构创新对外投资方式,稳步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投资企业试点工作
为积极支持有能力的境内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对外投资,国家外汇管理局自2013年起分别在上海和深圳推出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投资企业(QDIE)试点。结合试点情况,适应市场主体跨境资产的配置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稳步推进QDLP和QDIE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将上海和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QDLP/QDIE宏观审慎管理,更好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