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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F8550132-0-2015-00040
  • 分       类:
    通知  各类社会公众  资本项目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7-02-28
  • 名       称:
    关于开展直接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 文       号:
关于开展直接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的通知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要求,相关市场主体应于每年630日(含)前,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报送上年末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的相关市场主体,外汇局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资本项下外汇业务。

直接投资企业存量权益登记的主体为上年1231日(含)前办理境外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的境内投资主体(含办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的境内居民个人)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市场主体请登录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在公告栏下载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操作手册。

如有疑问,请致电027-87327189027-8732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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