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72688507-1-2026-00023
-
- 分 类:
- 公告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
- 名 称:
-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债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自贸试验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支持黑龙江省高水平对外开放,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黑龙江省分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债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日。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前,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一是通过电子邮箱heilongjiangsafe@163.com反馈,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黑龙江自贸区外债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意见反馈”字样;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相关字样。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104-1号717房间,联系电话:0451-82304396。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关于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债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