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72688507-1-2021-00022
  • 分       类:
    新闻报道
  • 来       源:
    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 发布日期:
    2021-01-22
  • 名       称:
    中俄本币结算比例提高至25%
  • 文       号:
中俄本币结算比例提高至25%

俄罗斯驻中国大使杰尼索夫表示,本币结算在中俄贸易中的比例稳步上升。2020年1-9月,中俄已将本币结算比例提高至25%,而7年前这一比例仅为2%,这是相当大的进步。(文章来源: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分享到: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16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