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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17390-X-2020-00011
  • 分       类:
    管理信息  其他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0-01-15
  • 名       称:
    外汇管理业务与政策问答(128)
  • 文       号:
外汇管理业务与政策问答(128)

问:支付服务贸易款项是否可以向银行提交电子单证?

答:交易单证可以是纸质形式或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被金融机构认可的电子形式。电子形式的交易单证,金融机构审查认可后应对打印纸质文件留存,并在纸质文件上签章。由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单方面出具的、通过网络下载或传真的交易单证,应当由提交人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或签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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