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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17390-X-2019-00164
  • 分       类:
    管理信息  资本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10-09
  • 名       称:
    外汇管理业务与政策问答(88)
  • 文       号:
外汇管理业务与政策问答(88)

问:境内居民收到一笔境外汇款,其性质是借款,用于在境内买房,可以办理吗?

答:不可以。我国的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境内个人举借外债不能办理。因此,居民个人举借外债用于境内买房不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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