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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17390-X-2019-00158
  • 分       类:
    管理信息  其他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9-29
  • 名       称:
    外汇管理业务与政策问答(83)
  • 文       号:
外汇管理业务与政策问答(83)

问:企业使用海关报关单付汇时,报关单同一合同号只能对应给一个收款人付款吗?还是只要在有效期内的报关单可以对应多个收款人?

答:原则上企业付汇的合同应与海关报关合同一致。如果因特殊原因出现付汇与报关不一致的,银行应按照“展业三原则”审核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后办理够付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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