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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817390-X-2019-00039
  • 分       类:
    管理信息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8
  • 名       称:
    外汇管理业务与政策问答(4)
  • 文       号:
外汇管理业务与政策问答(4)

问:境内高校向本校留学生发放的生活费(人民币),应该如何申报?

答:高校给留学生发放生活费,相当于留学生获得的二次收入,应申报在“424000-其他二次收入”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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