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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3634658-6-2023-00238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05-18
  • 名       称: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 政策问答(7)
  • 文       号: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 政策问答(7)

    问:《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当债券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或下月初五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品敞口进行调整。五个工作日内如何计算?

    答:五个工作日内是指自债券投资实际发生变化之日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起(不含),至调整外汇衍生品敞口所涉外汇交易的成交日(Trade Date),总计不超过(含)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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