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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3634658-6-2023-00232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3-02-15
  • 名       称:
    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政策问答(1)
  • 文       号:
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政策问答(1)

    问:境外机构境内发债可否多笔/期共用一个发债专户?发债专户有无数量限制?不再存续债券的发债专户是否必须注销? 

    答:同一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多笔/期债券的,既可使用前期已开立的发债专户,也可选择开立新的发债专户。境外机构可按照自身需求,开立一个或多个发债专户。债券不再存续后,境外机构可自行选择注销或保留发债专户,同时应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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