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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3634658-6-2022-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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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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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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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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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标准与程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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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标准与程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文)第四十二条要求,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有效解决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逾期未申报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对《贵州省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不申报、不解付”操作规程》(贵汇发〔2011〕123号印发)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草拟了《贵州省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标准与程序(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与程序》)并将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考虑到《标准与程序》的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22〕22号文)第四十二条要求,且是在原规范性文件贵汇发〔2011〕123号基础上进行的修订,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缩短为15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请社会各界人士在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国际收支处(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号,邮编550001),并在信封上注明“《贵州省国际收支统计“不申报、不解付”标准与程序(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传真至:0851-8565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