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K3634658-6-2015-00015
-
- 分 类:
- 外汇综合管理 通知 各类社会公众
-
-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2015-05-19
-
- 名 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3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文 号:
- 汇发[2014]4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3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现就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通知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代替、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的18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1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18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的16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