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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770746-2-2026-0043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4-10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 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等事项的通知
  • 文       号:
    闽汇〔2026〕8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 登记业务实施细则》等事项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各市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管理部,各省级有关银行、福州各市级有关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修订后的《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外汇局(营管部)应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相关业务的事中事后监测分析和监管,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省分局。

二、各银行应提高配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应对机制,确保相关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三、上述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实施后,《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闽汇〔202418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外汇局福建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联系电话:0591-87840751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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