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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770746-2-2025-0145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行
  • 发布日期:
    2025-11-12
  • 名       称:
    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一问一答”系列(第八期)
  • 文       号:
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一问一答”系列(第八期)

2025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新修订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简称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并于202510月正式实施。为加强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宣传,确保广大申报主体充分熟悉和理解新制度的内容,自20259月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将不定期发布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一问一答系列,对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修订情况进行介绍,并针对申报主体在数据申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疑问逐一解答,确保申报主体准确报送新数据,推动新版直接申报制度顺利落地实施。

问题15:在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中,贸易信贷调查主体申报数据范围是什么?

答: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必须申报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非金融资产交易,包括货物进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

货物进出口是指中国境内对外贸易经营者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以转移货物所有权为目的的交易,包括离岸转手买卖,但不包括不转移货物所有权而以获取工缴费为目的的来料/出料加工,也不包括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主体与境内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体之间进行的货物交易,即申报主体与注册在境内保税区、自贸区内的企业进行的本外币交易均不需要申报。

贸易信贷指中国境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与非居民(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进行货物贸易时,由于货物的资金收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应收/预付款和应付/预收款。

问题16: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对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有什么影响?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实施后,贸易信贷调查主体需要报送哪些报表?

答: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对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影响请参见往期问题2;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实施后,贸易信贷调查主体需要报送的报表请参见往期问题4

问题17: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实施后,原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下的出口重点企业如果有进口业务,是否需要申报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以及原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下的进口重点企业如果有出口业务,是否需要申报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

:需要的。无论之前是出口重点企业还是进口重点企业,在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实施后,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需要同时报送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和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

1)贸易信贷调查主体(无论之前是出口重点企业还是进口重点企业)若本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需要填报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

a.本月与非居民之间存在货物贸易出口(会计账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依据权责发生制记录)。

b.本月从非居民处收取货物贸易出口的货款。

c.对非居民的货物贸易应收款/预收款,上月末或本月末仍存在余额。即,如果上月末没有余额但是本月末有余额,则本月需要申报;上月末余额且本月末也有余额,则本月需要申报;若上月末有余额,但是本月末没有余额,则本月仍需要申报。

2)贸易信贷调查主体(无论之前是出口重点企业还是进口重点企业)若本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需要填报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

a.本月与非居民之间存在货物贸易进口(会计账记录存货成本等科目,依据权责发生制记录)。

b.本月向非居民支付货物贸易进口的货款。

c.对非居民的货物贸易应付款/预付款,上月末或本月末仍存在余额。即,如果上月末没有余额但是本月末有余额,则本月需要申报;上月末余额且本月末也有余额,则本月需要申报;若上月末有余额,但是本月末没有余额,则本月仍需要申报。

问题18:对原来仅参加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企业,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下的E01系列报表(货物进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与原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报表相比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对于原来仅参加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企业(即贸易信贷调查主体)来说,新版直接申报制度的E01表(货物进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中的E01-1表和E01-2表增加了交易代码、国别、对方部门、原始币种的采集要求。申报主体既可以逐笔申报,也可以对同一交易代码、同一国别、同一部门和同一币种的交易进行汇总申报。例如,有两笔交易的交易代码均为120003,国别均为新西兰,对方部门均为非金融企业,原始币种均为澳大利亚元,则可以合并为一笔进行申报。

综合调查主体在申报相同报表时也应当注意前述的申报要求。

建议申报主体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客户信息维护表,对客户信息(包括交易代码、交易对方国家/地区、对方部门等要素)进行日常维护,以便准确填报E01表(货物进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中的E01-1表和E01-2表中交易代码、交易对方国别/地区、对方部门等信息要素

问题19: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在填报E01-3表(商品类别调查)和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平均周期)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申报主体:无论是同时参加原直接申报和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企业(即综合调查主体和贸易信贷调查主体),还是仅参加贸易信贷企业(即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均要填报这两个报表。

2)报送频度:这两个报表为年度报表,即在每年1月份报送上年12月报告期的时候填报,申报的数据为全年数据。

3E01-3表(货物贸易进出口商品类别调查表)主要用于了解申报主体主营业务情况,若进出口商品类别太多,填写前五类商品类别即可。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调查表)主要用于了解申报主体应收账款或者应付账款的回收或支付周期,若明细数据提取困难,可填写合理估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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