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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770746-2-2024-0059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4-26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包括8项政策,其中经常项目政策5项,主要是福州、泉州审慎合规银行在尽职展业的基础上,可为优质企业提供以下便利化业务: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于登记、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资本项目政策3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和赴境外上市相关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试点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满足经营主体便利化需求,优化跨境贸易投资环境,助力福建高水平对外开放。一是支持更多审慎合规银行自主决定单证审核类型和审核方式,创新金融服务,企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流程更加简便,助力巩固外贸基本盘。二是进一步简化特殊业务办理流程,满足市场个性化结算需求,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三是资本项目业务办理更加便捷高效,进一步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升跨境投融资效率。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将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加强试点政策宣传和业务辅导,持续督导银行不断提升外汇业务服务水平,确保经营主体对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为福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外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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