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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770746-2-2019-0269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9-12-26
  • 名       称:
    深化福建自贸试验区外汇改革 推送更强劲政策红利
  • 文       号:
深化福建自贸试验区外汇改革 推送更强劲政策红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外汇金融改革创新,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力支持下,外汇局福建省分局获批实施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3.0版,获得社会高度评价,福建省分局服务自贸区外汇管理工作获评“福建自贸试验区(2015-2019年)最佳创新举措”,福建省分局获评“最佳创新举措实施单位”。

试点政策3.0版为区内企业提供更大便利,包括:

覆盖范围更广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境内股权再投资、直接投资异地登记、外债注销下放银行办理等四项试点由自贸区内台资企业扩大到自贸区内所有企业,向更多实体企业分享外汇管理改革红利。

外债选择模式更灵活。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财务经营状况,选择由投注差模式改变为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灵活满足企业自身融资需求。

外债币种选择更多元。企业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提款和偿还币种,便利企业融资资金汇率风险管理。

    收入支付管理更优化。升级后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实行“先用备查”,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外债注销登记更简便。区内企业可向任一试点银行申请办理,节约企业脚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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