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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1770746-2-2019-0220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19-11-01
  • 名       称:
    福建省分局新增84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主体顺利完成扩容工作
  • 文       号:
福建省分局新增84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主体顺利完成扩容工作


为进一步拓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以下简称“FAL”)申报主体范围,福建省分局会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联合制定《分批次推进FAL数据报送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分别于8月底、9月底及10月底三批次将符合申报范围的省联社系统所辖法人机构(含省内农商行、联社和村镇银行,不含省外机构)纳入FAL申报主体范围。期间,福建省分局举办全省FAL数据申报视频培训,对省联社系统进行专项业务指导。截至1031日,FAL扩容工作已顺利完成,全辖新增FAL申报主体84家,总数增至10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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