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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770746-2-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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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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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 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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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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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福建省分局新增84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主体顺利完成扩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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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福建省分局新增84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主体顺利完成扩容工作
为进一步拓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以下简称“FAL”)申报主体范围,福建省分局会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联合制定《分批次推进FAL数据报送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分别于8月底、9月底及10月底三批次将符合申报范围的省联社系统所辖法人机构(含省内农商行、联社和村镇银行,不含省外机构)纳入FAL申报主体范围。期间,福建省分局举办全省FAL数据申报视频培训,对省联社系统进行专项业务指导。截至10月31日,FAL扩容工作已顺利完成,全辖新增FAL申报主体84家,总数增至10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