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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K1770746-2-2019-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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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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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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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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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 关于开展2019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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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各跨境直接投资相关市场主体:
现就2019年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FDI存量权益登记并入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接受外国投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伙企业、合作项目等),接受外国投资的银行暂时无需参加。
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方式
FDI存量权益登记。近期,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和外汇局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号)。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商务部联合报告系统(http://www.lhnb.gov.cn)报送2018年度存量权益数据。
ODI存量权益登记。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仍按原操作模式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上报2018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通过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完成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企业用户代码为quanyidj,登陆密码为20150101Aa 。
三、报送时间
2019年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四、补申报
需要补报2018年联合年报的FDI企业自行按照商务部联合年报系统中显示的客服邮箱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拨打商务部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商务部将直接为企业开通权限,企业自行进行申报。若企业仍不能解决问题,请将情况向企业注册地外汇局反映。
ODI企业可直接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补申报往年存量权益数据。
五、相关要求
各跨境直接投资相关主体自行对申报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未按规定办理FDI联合年报或ODI存量权益登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申报主体,外汇局将按相关规定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业务管控功能暂停其资本项下相关业务,并依法予以处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