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简体中文繁体中文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索  引  号:
    K0807494-X-2024-0194
  • 分       类:
    其他  外汇综合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9-09
  • 名       称:
    外汇知识点滴(3)
  • 文       号:
外汇知识点滴(3)

境内银行卡境外消费若发生退货情况,如何报送信息?

答:当境内银行卡境外消费发生退货时,银行可将原交易的操作类型设置为“C-修改”或“D-删除”并进行相应交易金额的修正;或按照规定的要素和格式,将此类交易作为一笔新交易,并将交易金额设置为负值进行报送。

若退货金额小于1000 元(含)人民币时,不报送信息。

【打印】 【关闭】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最佳分辨率:1280*768

网站标识码bm74330001 京ICP备0601724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