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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2698599-6-2026-0071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 發布日期:
    2026-05-26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各地、州、市分局,國家開發銀行新疆分行,進出口銀行新疆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新疆分行,工商銀行新疆分行、農業銀行新疆分行、農業銀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行、中國銀行新疆分行、建設銀行新疆分行、交通銀行新疆分行,郵政儲蓄銀行新疆分行,招商銀行烏魯木齊分行、華夏銀行烏魯木齊分行、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興業銀行烏魯木齊分行、中信銀行烏魯木齊分行、光大銀行烏魯木齊分行、廣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民生銀行烏魯木齊分行、平安銀行烏魯木齊分行、北京銀行烏魯木齊分行,東亞銀行(中國)烏魯木齊分行、巴基斯坦哈比銀行烏魯木齊分行,新疆銀行、烏魯木齊銀行、崑崙銀行,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新疆分行

服務新疆打造亞歐黃金通道和向西開放橋頭堡,進一步促進新疆跨境貿易便利化,提升外匯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積極爭取並獲批在烏魯木齊市開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並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推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擴圍提質的通知》(匯綜發〔2026〕28號),研究制定了《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以下要求,請一併遵照執行。

一、深化政治引領,統籌有序推進

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秉承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持續優化展業理念與方式,認真學習領悟《實施細則》內涵,自上而下安排部署,統籌開展內控制度建設、試點業務備案等工作,並做好與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的有序銜接。

二、強化宣傳培訓,擴大政策紅利

各外匯指定銀行應積極通過政策培訓、企業調研、媒體宣傳、一對一輔導等方式,擴大試點政策知曉面,充分挖掘試點需求,將更多符合條件的銀行網點和企業納入試點,提高經常項目跨境結算便利化水平。

三、持續跟蹤反饋,確保取得實效

疆內各地、州、市企業在烏魯木齊市試點銀行辦理相關試點業務,所在地外匯管理分局及營業管理部應配合做好監測管理。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嚴格按照制度要求開展數據申報、統計監測、異常預警、內部監督、效果評估等工作,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反饋。

 

聯繫人:張淑芳 0991-2373168

李妍秋 0991-2373248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202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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