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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2698599-6-2016-00106
  • 分       類: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 發布日期:
    2016-07-29
  • 名       稱:
    涉外收支交易分類與代碼(2014 版)相關申報事宜答疑(十二)
  • 文       號:
涉外收支交易分類與代碼(2014 版)相關申報事宜答疑(十二)

如何區分辦事處經費和與辦事處有關的服務收入以及辦事處購房資金的申報交易代碼?

答:此處的辦事處、代表處指非國際組織在華辦事處、代表處,為居民單位。辦事處、代表處直接收到母公司匯來的用於開設時的啟動資金和後期運營費用,應申報在“228060 辦事處、代表處等辦公經費”項下。不是由辦事處、代表處直接收到,而是由母公司向服務提供者支付的費用,則應按照基礎服務性質申報。例如,中國某物業公司向非居民出租房屋,用於非居民開設的辦事處運營使用,該公司收到非居民匯來的租金收入,應申報在“228040 經營性租賃服務”項下。例外的是,為開立辦事處購買的房地產,無論是辦事處、代表處從母公司收到後轉付,或是由母公司直接支付,都應被視為直接投資行為,相應資金收付申報在“621030 出售境外不動產收入/購買境外不動產支出”或“622030 向非居民出售境內不動產收入/從非居民購買境內不動產支出”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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