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境內個人給國外的女兒、外孫女匯生活費,金額未超過5萬美元,如何判斷該筆資金購匯的真實意圖?
答:如果個人是辦理年度便利化額度內的購付匯,可直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無需審核相關材料。如果銀行對交易真實性存疑,可按照展業原則合理審查,確認該筆資金用途確為境外親屬生活費即可。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35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