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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6-00053
  • 分       類:
    其他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6-03-19
  • 名       稱:
    個人財產轉移購付匯業務問答(七)
  • 文       號:
個人財產轉移購付匯業務問答(七)

問:申請人對外轉移財產應向什麼地方的外匯局提出申請?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匯發〔202412號)6.4,移民財產轉移由移民原戶籍所在地外匯局負責審批。繼承財產轉移由被繼承人生前戶籍所在地外匯局負責審批。繼承人從不同被繼承人處繼承財產,可選擇其中一個被繼承人生前戶籍所在地外匯局合并提交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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