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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013319-6-2026-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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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其他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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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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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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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個人財產轉移購付匯業務問答(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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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個人財產轉移購付匯業務問答(七)
問:申請人對外轉移財產應向什麼地方的外匯局提出申請?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匯發〔2024〕12號)6.4,移民財產轉移由移民原戶籍所在地外匯局負責審批。繼承財產轉移由被繼承人生前戶籍所在地外匯局負責審批。繼承人從不同被繼承人處繼承財產,可選擇其中一個被繼承人生前戶籍所在地外匯局合并提交申請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