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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25-00104
  • 分       類:
    其他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5-05-22
  • 名       稱:
    2025年資本項目外匯政策問答案例(八)
  • 文       號:
2025年資本項目外匯政策問答案例(八)

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合作銀行變更的,應提交什麼材料?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匯發〔202412號)3.11.3.2變更備案第(1)條:

合作銀行變更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書面申請(包括擬選擇的合作銀行,原賬戶餘額的處理方式等)。

加蓋銀行業務公章的原賬戶餘額對賬單(新增合作銀行的無需提供)。

主辦企業與新增合作銀行簽署的 《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業務辦理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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