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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00013319-6-2020-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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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其他 其他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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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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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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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2020年外匯業務問答案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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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2020年外匯業務問答案例(二十)
問: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出口至海外倉銷售的貨物,匯回的實際銷售收入是否可以與相應貨物的出口報關金額不一致?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支援貿易新業態發展的通知》(匯發〔2020〕11號),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出口至海外倉銷售的貨物,匯回的實際銷售收入可與相應貨物的出口報關金額不一致,需要按現行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規定報送外匯業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