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9-00153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9-08-06
  • 名       稱: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提示18
  • 文       號:
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提示18

某公司將其擁有著作權的音像製品出售給非居民,則取得的收入應如何進行申報?

某公司將其擁有著作權的音像製品出售給非居民,如果僅出售音像製品本身,不涉及著作權的許可、複製或分銷許可,則應當區分是否報關。報關的,應申報在“121010貨物貿易-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一般貿易”項下;不報關的,申報在“229010服務貿易-文化和娛樂服務-視聽和相關服務”項下。

如果雙方約定有複製或分銷許可使用條款,則應申報在“231040服務貿易-別處未涵蓋的智慧財產權使用費-複製或分銷視聽及相關產品許可費”項下;如果雙方約定有不包括複製或分銷許可使用條款,則應申報在“229010服務貿易-文化和娛樂服務-視聽和相關服務”項下。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01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