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境內A大學與德國B大學聯合辦學,按照協定,A大學每學年將學生在德學習期間的學費、考試費、住宿費等費用購匯匯往B大學,銀行應如何統計?
答:該筆購匯屬於留學費用支出,應統計在橫欄“322旅遊”,縱欄“03中資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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