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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9-00107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9-06-04
  • 名       稱:
    2019年個人業務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四)
  • 文       號:
2019年個人業務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四)

 個人因公留學是否佔用本人便利化額度?

    答: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根據上述規定,個人自己選擇是否佔用本人便利化額度。如佔用本人每年5萬美元的便利化額度,通過個人儲蓄賬戶支付留學費用,則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即可在銀行辦理購匯手續;如不佔用本人便利化額度,則需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入學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不佔額度的購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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