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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9-00056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 發布日期:
    2019-03-21
  • 名       稱: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16
  • 文       號: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16

       近日對銀行開展的非現場核查發現,銀行對境內引入戰略投資和企業購買境外房地產理解有偏差,導致結售匯數據統計錯誤。針對此情況,現精心篩選下面案例,供有關業務人員學習和參考。

       案例1國內某居民在網上開店出售物品,收到國外客戶寄來的貨款結匯,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境內居民通過網上銷售收入所得結匯,計入橫欄“110 貨物貿易”,縱欄“05 居民個人”。

【注意】網路、郵寄只是購買或出售產品的方式,應根據客戶出售或購買貨物或服務的性質來選擇結售匯代碼,即如果某居民通過網路購買某項服務,如接受某大學函授教育而購匯,屬於文化、教育、娛樂服務,則應計入橫欄“326 其他服務”,縱欄“05 居民個人”。

案例2境內某港口為入港的境外船舶提供檢修(不含零部件更換)、牽引、導航等服務所產生收入結匯,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境內港口為境外來港船舶提供的檢修(不含零部件更換)、牽引、導航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屬於港口輔助支援性服務,相應款項的結匯計入橫欄“121運輸”,縱欄根據境內港口企業的實際性質進行選擇。

類似的,企業支付境外港口為我國船舶提供的檢修、牽引、導航等服務費用,購匯計入橫欄“321運輸”,縱欄根據企業實際性質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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