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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9-00047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 發布日期:
    2019-03-12
  • 名       稱:
    2019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十)
  • 文       號:
2019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問題解答(十)
       B類企業能否憑未加蓋海關印章的報關單在銀行辦理收付匯業務?

答:根據《關於取消列印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的公告》(海關總署 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公告2013年第52號)的規定,“對於外匯局核定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B類和C類的企業,海關仍按現行做法為其提供紙質報關單收匯、付匯證明聯”,因此,原則上B類企業可以取得紙質報關單收匯、付匯證明聯。如B類企業因客觀原因未能取得紙質報關單收匯、付匯證明聯,銀行為其辦理收付匯業務時,應根據“展業三原則”確認其交易真實合法。對於進口報關資訊,可通過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銀行版)“報關資訊核驗”模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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