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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9-00040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 發布日期:
    2019-02-28
  • 名       稱: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18
  • 文       號: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18

近日對銀行開展的非現場核查發現,銀行對境內引入戰略投資和企業購買境外房地產理解有偏差,導致結售匯數據統計錯誤。針對此情況,現精心篩選下面案例,供有關業務人員學習和參考。

案例1某公司進口大豆,因生產急需原材料,需要境外出口方提前發出貨物,購匯向境外出口方支付加速費,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公司向境外出口方支付的要求提前運抵貨物的“加速費”,其性質實際為加急的運費,計入橫欄“321運輸”,縱欄根據企業實際性質進行選擇。

案例2境內某對外貿易運輸公司承運一批物資到國外,途中需要在香港換裝香港的集裝箱,並向香港有關部門支付租賃集裝箱的費用。運輸公司向銀行申請購匯時,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該筆外匯資金用途屬於運輸從屬費用,計入橫欄“321運輸”,縱欄根據該運輸公司實際性質進行選擇。

類似的,境內企業收取境外公司租賃集裝箱的租金收入,結匯計入橫欄“121運輸”,縱欄根據境內企業實際性質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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