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某QFII存續期結束,機構將所持有證券出售,獲得人民幣資金購匯匯出,銀行應如何統計?
答:該QFII的購匯分為兩部分:其投資本金應統計在橫欄“432證券投資撤出”,縱欄“04外資機構”;其收益應統計在橫欄“332投資收益”,縱欄“04外資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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