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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9-00027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 發布日期:
    2019-02-12
  • 名       稱: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15
  • 文       號: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15

近日對銀行開展的非現場核查發現,銀行對境內引入戰略投資和企業購買境外房地產理解有偏差,導致結售匯數據統計錯誤。針對此情況,現精心篩選下面案例,供有關業務人員學習和參考。

案例1境內某銀行為某中外合資企業開立了一筆信用證,信用證金額為100萬美元,開證時客戶購匯交存100%的保證金,但境外到單僅需對外支付99萬美元,後信用證已過期,銀行註銷該筆信用證,將剩餘保證金結匯後退回客戶,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該筆信用證保證金等同於客戶先期預付的貨款,退回的保證金結匯屬於預付貨款退回結匯,計入橫欄“110 貨物貿易”,縱欄根據企業實際性質進行選擇。

【注意】備用信用證的保證金屬於擔保性質,等同於貨幣性存款,購匯支付備用信用證的保證金計入橫欄“440 其他投資”。同理,備用信用證保證金的退回結匯也應計入橫欄“240 其他投資”。

案例2國內某居民通過某境外網站購買所需物品,需要購匯向該境外網站支付貨款,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國內居民通過網路、郵寄等方式購買物品而產生的購匯,相當於向境外購買貨物產品,計入橫欄 “310 貨物貿易”,橫欄“05 居民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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