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6-00233
  • 分       類: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6-11-16
  • 名       稱: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十六)
  • 文       號: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十六)

近日對銀行開展的非現場核查發現,銀行對境內企業收購境外企業相關費用和境內銀行收購境外金融機構理解有偏差,導致結售匯數據統計錯誤。針對此情況,現篩選下面案例,供有關業務人員學習和參考。

案例1:境內某中資企業收購境外一公司,並委託境外投資銀行進行前期調查,中期詢價和後期財務整合,按照合同約定,境內企業購匯700萬美元用於支付收購境外企業的全部費用,其中550萬美元為股權售價,150萬美元為委託投資銀行C的財務費用,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對於該企業而言,購匯的700萬美元分兩種情況:其中,550萬美元屬於股權收購,應統計在橫欄“421投資資本金”,縱欄“03中資機構”;150萬美元屬於投資銀行提供的金融服務,應當統計在橫欄“323金融和保險服務”,縱欄“03中資機構”。

案例2境內某銀行收購新加坡某金融機構100%股權,在符合各項法規規定下,辦結了各項審批手續,現需要分三期支付購買款項,其中首期付款1億美元,購匯2000萬元美元,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和結論:

該項收購符合直接投資定義,應當計入橫欄“421投資資本金”,縱欄“01銀行自身”。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01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