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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13319-6-2016-00164
  • 分       類: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6-08-03
  • 名       稱: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十)
  • 文       號:
結售匯數據統計提示(十)

近日對銀行開展的非現場核查發現,銀行對外方紅利和外匯理財產品的損益結售匯歸屬理解有偏差,導致結售匯數據統計錯誤。針對此情況,現篩選下面兩個案例,供有關業務人員學習和參考。

案例1外方紅利

1)某中資外匯指定銀行2007年吸收戰略投資者,2008年初經外匯局核准後,該銀行將2007年度外方分得利潤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購匯匯出,該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與結論:

該筆外匯資金用途屬於支付外方紅利,計入橫欄“332投資收益”,縱欄“01銀行自身”。

2)某中外合資企業每年均需向境外投資方分配利潤,該企業向銀行申請購匯支付外方年度所得,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與結論:

該筆外匯資金用途屬於支付外方利潤,計入橫欄“332投資收益”,縱欄“04外資機構”。

案例2外匯理財產品的損益

某境內居民向銀行購買與外匯掛鈎的外匯理財產品,到期後獲得外匯收益,該居民將外匯收益結匯,銀行應如何統計?

分析與結論:

該居民的外匯資金來源屬於投資外匯理財產品獲得的收益,計入橫欄“132投資收益”,縱欄“05 居民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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