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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240718-9-2015-00223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15-12-30
  • 名       稱:
    “頂層設計”加快高水平自由貿易區建設——《關於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若干意見》解讀
  • 文       號:
“頂層設計”加快高水平自由貿易區建設——《關於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若干意見》解讀

轉自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17日電(記者 王優玲、於佳欣)國務院日前印發的《關於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若干意見》提出了我國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總體要求,提出要進一步優化自由貿易區建設布局和加快建設高水平自由貿易區。

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說,該《意見》是我國開啟自貿區建設進程以來的首個戰略性、綜合性檔案,對我國自貿區建設做出了“頂層設計”,提出了具體要求。

當前,全球範圍內自由貿易區的數量不斷增加,涵蓋議題快速拓展,自由化水平顯著提高。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外貿發展機遇和挑戰並存,引進來、“走出去”正面臨新的發展形勢。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是我國適應經濟全球化新趨勢的客觀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必然選擇。

這位國際司負責人說,《意見》明確了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近期和中長期目標。近期目標是,加快現有自由貿易區談判進程,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逐步提升已有自由貿易區的自由化水平,積極推動與我國周邊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建立自由貿易區,使我國與自由貿易夥伴貿易額占我國對外貿易總額的比重達到或超過多數發達國家和新興經濟體的水平;中長期目標是,形成包括鄰近國家和地區、涵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及輻射五大洲重要國家的全球自由貿易區網路,使我國大部分對外貿易、雙向投資實現自由化和便利化。

“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是我國新一輪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 《意見》指出。在專家看來,中國實施自貿區戰略,將對現有國際貿易體系進行有益補充,可以促進地區和世界經濟可持續發展。

截至目前,我國已簽署14個自貿協定,其中已實施12個自貿協定,涉及22個國家和地區,自貿夥伴遍及亞洲、拉美、大洋洲、歐洲等地區。這些自貿協定分別是我國與東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蘭、智利、秘魯、哥斯達黎加、冰島、瑞士、韓國和澳大利亞的自貿協定,內地與香港、澳門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以及大陸與台灣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

此外,我國也正在推進多個自貿區談判,包括《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中國—海灣合作委員會自貿區、中國—挪威自貿區、中日韓自貿區、中國—斯裡蘭卡自貿區和中國—馬爾代夫自貿區等。此外,我們還在推進中國—新加坡自貿區升級談判、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區第二階段談判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談判。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院長李光輝說,要明確中國的自貿區發展戰略,加強頂層設計。從整體經濟規模看,中國的經濟總量排名全球第二,貨物貿易出口量全球最大,綜合國力已具備建設高水平自由貿易區的條件。

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說,《意見》對我國自由貿易區建設的布局在周邊、“一帶一路”和全球三個層次做出了規劃。

一是加快構建周邊自由貿易區。力爭和所有與我國毗鄰的國家和地區建立自由貿易區,不斷深化經貿關係,構建合作共贏的周邊大市場。

二是積極推進“一帶一路”自由貿易區。結合周邊自由貿易區建設和推進國際產能合作,積極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商建自由貿易區,形成“一帶一路”大市場,將“一帶一路”打造成暢通之路、商貿之路、開放之路。

三是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貿易區網路。爭取同大部分新興經濟體、發展中大國、主要區域經濟集團和部分發達國家建立自由貿易區,構建金磚國家大市場、新興經濟體大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大市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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