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中文繁體中文English 微信
微博
無障礙 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網上服務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4-00193
  • 分       類:
    各類社會公眾  資本項目管理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4-07-14
  • 名       稱:
    境內個人投資者B股投資本金及收益是否可以結匯?
  • 文       號:
境內個人投資者B股投資本金及收益是否可以結匯?

收益部分可以結匯,本金中來源於此前購匯的部分可以結匯,來源於個人自有外匯的部分不得結匯。申請結匯需提交以下材料:

1.書面申請(結匯幣種、金額、結匯資金性質、結匯銀行等)。

2.B股股票賬戶的開戶憑證。

3.投資本金購匯水單、銀行劃款憑證(本金結匯提供)。

4.B股交易憑證(證券公司或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出具的逐筆交易憑證)。

5.銀行對賬單。

6.前述材料內容不一致或不能說明交易真實性時,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

主要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2.《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年第3號)

3.《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匯發[2007]1號)

4.《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個人投資者B股投資收益結匯有關問題的批覆》(匯複[2007]283號)

    5. 其他相關法規。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聯繫我們 | 法律聲明 | 網站地圖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00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