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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1500120-9-2023-00153
  • 分       類:
    其他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青海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3-08-11
  • 名       稱:
    外匯業務政策釋疑(五十三)
  • 文       號:
外匯業務政策釋疑(五十三)

問:外匯資本金可用於哪些用途?

答:《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版)》“10.1資本項目收入結匯”審核原則:“境內機構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及其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的使用應在企業經營範圍內遵循真實、自用原則。可用於自身經營範圍內的經常項下支出,以及法律法規允許的資本項下支出;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在不違反現行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且境內所投項目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可依法以資本金進行境內股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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