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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1006561-7-2022-00201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局
  • 發布日期:
    2022-09-29
  • 名       稱:
    2022年外匯業務政策釋疑(九)
  • 文       號:
2022年外匯業務政策釋疑(九)

問:備用金是否適用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支付便利化業務?

答:境內企業以備用金(含意願結匯和支付結匯)名義使用資本項目收入的,不適用便利化業務,按照備用金使用與支付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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