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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5626053-1-2021-00019
  • 分       類:
    管理資訊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1-01-22
  • 名       稱:
    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政策問答(第二期)(十三)
  • 文       號:
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政策問答(第二期)(十三)

    問:承包工程企業能否將現有境外項目所屬境外賬戶性質轉為資金集中管理賬戶? 

    答:可以。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版)>的通知》(匯發〔202014號)相關規定,境內承包工程企業可根據實需,在確保項目資金使用真實合規的前提下,到所在地外匯局辦理賬戶變更備案手續,並按要求變更收支範圍、期限和限額等,將現有境外項目所屬境外賬戶用作資金集中管理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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